2007年10月23日

我家有一位怪喀


好吧,我承認寫這一篇的目的,主要是想引誘這個懶得讀字的痞子工程師來看我的 blog。不過交往六年半以來,我的確覺得就某方面而言,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怪喀。

怎麼說他怪呢?

他能言善道,presentation 的技巧高明,連閒扯淡搞笑的功夫都是一流的。但他貫徹低調自閉路線,手機可以撐一整個禮拜不用充電,因為沒事的時候大多呈關機狀態;在沒約好的時間打通手機,反倒是個意外驚喜。他偶而也會參加大學或研究所同學的聚餐旅遊,但以不主動聯絡為原則。本來以為他上班時間 MSN 總掛在線上,應該是以此為對外聯絡的主要方式。後來才發現,他會用 msn 聊天的,基本上只有我一個。

他最愛的休閒娛樂,就是和我上 KTV 沈浸在自己的歌聲當中。甚麼芭樂流行的歌曲他聽一兩遍就能洋洋得意開唱(廣告歌小神童不是白叫的~XD),但平常卻幾乎不聽歌。mp3 player 對他而言完全是無用之物,甚至我在房間或車上放音樂,他還有嫌吵的時候。

他對陌生人戒心很重,對他認識不深的人,對他的印象大都是斯文拘謹、沈穩寡言。事實上,容我在此揭露他的真面目:這個人 HIGH 的時候,比我熱血少女有過之而無不及。放鬆安心的時候,就像隻龐大的黃金獵犬,大隻歸大隻,撒嬌起來毫不遜色,這一點相信我媽點頭如搗蒜。

他身處瞬息萬變的科技業界,卻對科技毫無興趣。沒事絕不會上網閒晃,情願把時間拿去看霹靂布袋戲或遊戲王(我沒說小叮噹或神奇寶貝喔...);對各項手機功能毫無瞭解意願,連簡訊都不太會發;工作是數位相機研發品管,但是對色彩或影像並無任何感應,不要說砸錢玩單眼相機了,連假日出去玩時,帶我的 SONY 小白機都懶得拍。

他對旅行沒有特殊嚮往,對運動沒有明顯喜好,對樂器沒有學習意願,只有對電視有種莫名執著,只要電視開著,他就會不自覺地盯著電視畫面,顯然被制約已久。

他明明是個年滿三十的大叔,有著大男人的氣概和性格,卻常常露出小男孩的竊喜神情,為某一個無聊的笑點自己歡樂很久,還會樂此不疲地耍同一個梗,直到玩膩為止。

寫到這裡,他應該很難反駁。不過我和這位怪喀在一起,就是莫名開心,呃,雖然他有點怪怪的。XD

2007年10月19日

婚姻不是友情的墳墓


俗話說,婚姻是愛情的墳墓。這是不是事實,我還沒結婚,也不太清楚。但我總相信,感情需要持續經營加溫,少了兩方的用心,不結婚一樣能走到愛情的盡頭。

然而,我可以確定一點:婚姻,絕對不應該是友情的墳墓。

我媽最近聊到,許多中年婦女除了親戚、同事之外,其實沒甚麼好朋友。尤其是早期學生時代的知心好友,經過多年早就斷了聯絡,其中一大原因在於,女人一旦結了婚,重心就全部轉移到家庭上,照顧老公、孩子都分身乏術,哪來的時間和閒情與好友聯絡?

我知道這是事實,但是我不打算這麼做,甚至我想隨時警惕自己,絕對不要落入這個模式中。

越是感覺在家庭、工作中忙得失去自我,越需要好友的理解與安慰。年紀越是邁入中年,越需要青春時期的好友提醒自己曾經年輕過。老公、孩子當然重要,但好友的地位在我人生中無可取代,在關鍵時刻,也許比老公、孩子、一票親戚,更能提供溫暖,讓我有力量繼續往前走,面對婚姻與家庭中各種狀況。

身邊有些朋友結了婚,或者純粹是換了環境,例如畢業了、換工作了、離開台灣了,就很自然地和好友拉開距離,疏於聯絡。我相信她們會在生活的縫隙中,想起朋友的好,或曾經共度的時光。但半年不聯絡或許情分還在,三年不聯絡,恐怕就真的遠離了彼此的生活。七年不聯絡,大概就真的失聯了,只能日復一日繼續為家庭忙碌、為賺錢打拼,少了出走的同伴。

我不要這樣。

我要繼續和昀伶甜蜜連線N小時,和小矛去吃飯旅行,和諭萱一起看演唱會DVD,和曉蓁玩化妝辦家家酒,和卡蘿展開日劇馬拉松,還有其他在一起很開心的朋友,我一個都不想失去。

和好友在一起的無憂時光太珍貴,不能也不應該被犧牲——就算一年只剩半天也好。

SUPERMAN to the rescue!



06年在紐約旅行的時候,剛好是 Superman Returns 的電影宣傳期,美國人本來就對所謂 Super Hero 有特殊情結,那段時間超人相關商品炒得更熱了。我和昀伶在時報廣場的維京唱片逛街時,發現一個琳瑯滿目的超人專區,印象最深的是一本手冊:The Superman Handbook - the ultimate guide to saving the day,這是一本拯救世界的超級英雄必備的實用指南,裡面以幽默嘲諷的口吻,詳細說明身為超人的注意事項,差點沒把我笑死。XD

我對超級英雄沒情結沒感應(好吧,《蝙蝠俠:開戰時刻》裡的 batman 勉強有點感覺~)可是我對N年前中視週六晚間播出的《新超人》影集,卻存有深厚的情感,是我少女時代無法磨滅的回憶。





《新超人》(Lois & Clark: The New Adventures of Superman, 1994-1997) 這部影集的內容其實乏善可陳,反正每集一定要出現一個危機,例如智慧型罪犯雷克斯暗中進行某陰謀,或哪個科學家怪喀發明了危害人類的武器等等,再由 Daily Planet 的優秀記者 Lois Lane 與夥伴 Clark Kent 聯手調查,最後在關鍵時刻由克拉克化身超人施展神力,危機圓滿解除。

這麼老套的劇情,這麼不合理的設定(拜託,戴個眼鏡、換成西裝就是克拉克,拿掉眼鏡、穿上披風就是超人,聰明的露薏絲多年來竟然可以渾然未覺...),我到底是愛這部影集甚麼,甚至到十幾年後的現在,明明一整個過時,我還看得津津有味,特地燒起來收藏?

答案是,對我而言,那是一種無以言喻的浪漫。

我對梳著油頭、穿著紅披風的肌肉男毫無興趣,但是露薏絲與克拉克之間的互動,卻深深打動國高中時期的我,至今仍令我悸動不已(據我所知,周遭女生朋友也有一票當年迷上這部影集 :P)。露薏絲的個性積極好強,在工作上精明幹練,但是卻有很純真,甚至有點可愛的一面。克拉克就不用說了,首先,他是超人~XD 是集身材、俊臉、智慧、能力於一身的完美男人,卻懂得包容露薏絲種種性格的缺陷,在遠處靜靜守護著她。兩人有時針鋒相對,有時相視一笑,這樣一對友達以上、戀人未滿的工作夥伴,那份曖昧與默契,我真的覺得非常、非常浪漫。

影集落幕之後呢?飾演克拉克的 Dean Cain 之後的演藝事業並無多大成就,就是演了幾部不紅的電影,也參與一些影集和蒐奇節目製作主持等等。而 Teri Hatcher 也從未躍升一線女星,不過演了 The Desperate Housewives 應該算重新翻紅了,四十幾歲保養有方。還記得報社總編 chief 嗎?這位演員05年已經去世了,我也是聽到 DVD commentary 才知道的。

歲月儘管殘酷,倒也有動人之處。那天看到 Dean 去 Teri 的簽書會當神秘嘉賓,兩人驚喜相擁的感覺,還是有些溫馨的。還有,小時候看電視時,再怎麼努力張大耳朵聽英文,長句子總是鴨子聽雷就過了。現在不但能聽懂,還能發揮職業病,小小挑剔一下字幕翻譯的缺失,也算值得欣慰了。:D

2007年10月15日

他,就是我的K歌之王。

所謂迷偶像、發花痴這種事,也是要看緣分的。

從小到大,中英文流行歌聽得很多,最近幾年還往日韓流行樂無限延伸,但我從來沒有特別欣賞過哪位歌手,只是覺得某首歌挺好聽的,某個人挺會唱的,某張專輯挺讚的。直到04年某一日,我不知怎麼心血來潮,上了 PTT eason 版爬了幾篇文、下載了幾首歌,就這樣一頭栽進陳奕迅的音樂世界。自此熱情不滅,只有隨著他一張張國粵語專輯的發行,還有一場場 LIVE 演出,情感與認同持續加深。

Eason 的音樂我可以講上好幾個小時,他的音樂太豐富太有趣太深沈太瘋狂,尤其聽他唱現場實在過癮,只想把耳朵貼上去,怎麼灌頂都不夠的感覺。許多忽高忽低、忽強忽弱的曲調,都能演唱得精準有力,情感拿捏恰到好處。每次 Eason LIVE,我都有他被萬丈光芒籠罩的錯覺,明明是個頭有點小禿,略有肚子,腿短短的鄰家把拔(好像不用講得這麼具體XD),唱起歌來卻是全副心神投入,帥到一個爆點。他不太露出大明星閃亮亮的專業級笑容,也很少說些八面玲瓏的官方說法,只是用他真實的生命,以真實的聲音唱歌給你聽罷了。

簡而言之,我這輩子大概戒不掉這個好聲音了。

剛剛去了 eason 版,把我 2004/11/23 的首PO挖了出來:

「當初開始喜歡陳奕迅的歌,
是因為林夕幫他打造歌詞的關係,
後來才發現怎麼會有人唱得這麼不費吹灰之力,這麼一氣呵成,
呼... 甚麼時候來台灣開演唱會啊...」

如今,這個集合所有台灣歌迷以及 Eason 本人的夢想,終於要在 2008/02/02 實現啦!*狂撒花~轉一萬個圈圈~*

身為香港頭號K歌之王,他在台灣卻始終無法躍居當紅主流。不知道是台灣歌迷接受的曲風比較狹隘芭樂,還是唱片公司宣傳不力,還是因為他無法走偶像路線撐起市場(E:「實力唱將喔?我本來也想當偶像啊,只是大家不認同嘛!」)。總之,比起香港滿坑滿谷的E臣迷,台灣歌迷就像某個秘密宗教組織,因為小眾,更有種惺惺相惜之感;至少 PTT eason 版是我每天都要逛一遍的地方,曾帶給我無數樂趣與溫暖,也因此認識了 gracesho 和 etjsteen 兩位朋友。我身邊的人也不乏有「感應」而入會者,昀伶和我曾為06年 GET A LIFE 熱血衝香港紅磡,Eason 的音樂是紹恩和我的共同話題,文祥哥哥還受E神感召而改變唱腔,練就磁性低沈聲線 :P

當然,身為E臣在台推廣委員會會長,我會持續努力向眾家親友宣傳。只是老話一句:

所謂迷偶像、發花痴,也是要看緣分的。XD

我一直在想,要以哪首歌為 E 神 95 年出道以來第一場台控紀念一下。不如就獻上一首 Eason 早期的「衝口而出」,想來可以充分代表他人來瘋的話佬性格,以及在我心中,無可比擬的歌王實力。

2007年10月12日

你是一間美術館。


前幾天和可愛的 P 飯婉禎聊天,交換一下喜歡 P 的心得。隔天晚上我的 MSN 暱稱改成「你是一間美術館」,好像只有她看懂了。

這句話出自「你喜歡不如我喜歡」這首歌,正是第一句歌詞。任何偶像,任何明星,基本上都是一間美術館,展覽著美麗的事物,人人可以參觀。你喜歡,大可買張票,每天進去瀏覽一回。但再怎麼喜歡,都不可能買下一間美術館,緊緊抱住,佔為己有。

「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」定義每個人不盡相同,對我而言,所謂 idol 與 fans 的距離,就是其中一種。

身邊的人都知道,今年初我喜歡上山下智久後,熱血少女不再少女,卻莫名其妙變得更加熱血。我承認我有瘋狂執著的因子,至今欣賞的藝人當然不少,但大概只有對 Eason 如此熱衷過吧。為了看 P,還和小女生排隊搶票,上週日和諭萱兩個終於一償願望,我和他之間最短的距離,不到一公尺。

演唱會上多的是比我瘋狂、比我愛 P 的 fans。大家看到活生生的 P 出現,在被電暈之餘,當然都很感動。不過,我一面搖著 NEWS 星星手燈應援,心裡除了感動之外,還多了一層感觸。身為 J 家當紅藝人,幾乎每天都有他的新消息,雜誌照片、節目視訊、日記訪談、LIVE演出,我雖然是很資淺的 fans,但也對他十一年的演藝資歷瞭解甚深。影視歌作品就不用說了,還包括他的家庭背景、好友、想法、興趣,還有種種個性特質。對一個人的瞭解可以如此深入,如數家珍,這樣的距離有多親近呢?然而,他是個藝人,還是個日本人,我們一輩子不會有任何交集,這樣的距離又有多遙遠呢?

當然這是所有 idol 和 fans 關係的寫照,即便是日飯,少了文化和語言的隔閡,還是只能在底下尖叫,搶簽名板。我非常欣賞非常喜歡 P,但顯然沒有到痴迷的程度。對我而言,他的存在只是在沈悶的日常生活中,帶給我一點粉紅色的好心情,讓我有機會冒個大心,撒點花瓣罷了。距離遙遠,表示再怎麼投入,都不可能像現實人生中一樣受傷心碎。能在安全範圍內談如此轟轟烈烈的戀愛,也難怪普天下多少女孩會為了追星的狂熱,犧牲再多也不可惜。

這就是昀伶和我分析出來的追星論。說穿了,追任何明星,都只是為了滿足自身的那股熱情,讓所謂的青春和人生,顯得更有趣精彩罷了。再怎麼迷,大家還是繼續過著自己的日子,上學的上學,上班的上班。過了幾年,甚至只要幾個月,熱情退卻,就這樣化成記憶中一段熱血的歲月了。

的確如此沒錯。

但是,為什麼我走出美術館時,仍感到一絲失落呢?

夏天,再見。



這兩天出門感到些許涼意,原來不知不覺間,秋天已經到了。

秋天是我最喜歡的季節,溫度濕度都剛剛好,不像春天滴滴答答梅雨下個沒完,也沒有夏天濕濕黏黏的窒悶,又不用忍受冬天四肢冰冷的痛苦。

可是今年我竟然捨不得入秋,總覺得夏天還沒過夠。這個夏天我狂聽歡樂的日文歌,從南方之星的「想在淚海被妳擁抱」,到 GReeeeN 的「愛唄」,到 LEAD 的「海」,再到 Orange Range 的「太陽無用」,還有夏末的最愛 Def Tech 的「Catch The Wave」。我用一首一首 mp3,替商業大廈冷氣房中的自己打造一季盛夏。與其說捨不得過完夏天,不如說捨不得我心中的夏天遠去,我想像中的碧海藍天、沙灘白雲,穿著花襯衫白短褲喝著冷飲,那種悠悠哉哉,很青春很熱血的夏天。

終於,我在十月初一圓墾丁之行的小小夢想,看到蔚藍的海岸,感受到夏日的熱力,有了一次很美好的回憶。

然而,旅行結束,這個夏天也真的向我告別了。

有時候真不知道,自己到底是努力抓住夏天的尾巴,還是青春的尾巴。

Ps. 想有夏天 FU 的人,強力推薦這幾首歌,歡迎來函索取~ :D

不言不語都是好風景


這句話出自王菲的歌,當然是由我心目中的詞神林夕所打造的。我一直很喜歡這句歌詞,大學時代曾拿來當作 BBS 上的暱稱,不過遠離文藝少女路線已久,最近卻不知為何總想起這句歌詞,「把淚水看作流星,不言不語都是好風景」。

大學讀英語系,碩士念翻譯所,現在一週有四天,是在 deadline 的壓力下審閱字數龐大的各類文件;反覆思慮合不合原文意義,譯文表達是否通順自然,如何把翻譯腔句型修掉,怎樣讓措辭精準漂亮。

全是語言,全是文字。

文字的力量驚人,但我總覺得,文字再美再有力,也比不上一個人真實的感動,還有兩個人了然於心的默契。

想以這句話恭喜自己部落格開張。可以的話,我希望能永遠保有讓自己開心的能力,把淚水看作流星,不用隻字片語,眼裡盡是好風景。